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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茂名市委批准,茂名市纪委监委对茂名市政府督查室原主任、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西城校区项目管理处原主任叶秀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叶秀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公务接待;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靠项目吃项目”,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叶秀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茂名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茂名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叶秀强开除党籍处分;由茂名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叶秀强简历叶秀强,男,汉族,1974年6月生,广东高州人,大学学历,1996年11月参加工作,199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茂名市政府办公室人事科科长、督查科科长,茂名市政府督查室主任,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西城校区项目管理处主任。 来源:茂名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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