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巡察组从2022年3月上旬至2022年6月上旬对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茂南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电白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信宜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高州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化州市人民法院等1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监督。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巡视巡察有关要求,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有关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以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等情况,重点了解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
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来源 茂名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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