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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信宜市人民法院吴勇辉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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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9 20:11:1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决定,对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信宜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吴勇辉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
吴勇辉信宜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 副大队长
在法院工作17年中,吴勇辉凭着对司法警察职业的热爱、扎实的工作作风和过硬的业务能力,在司法警察岗位上,忠实地践行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用行动深刻诠释司法为民的初心,一步一个脚印,踏出了司法警察工作的闪光足迹,先后两次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警务之星”,被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多次被评为信宜市人民法院“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等。



坚持学习
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有人说:“法官是台前的英雄,法警是幕后的英雄。”也有人说:“法警只要体能好,关键时刻拉得出、打得响就行。”但是吴勇辉却不这样认为,他经常向队里的警员强调,作为司法警察,素质要提升,就必须讲政治、比学习。打铁更要自身硬,他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坚定政治方向、提高理论水平、强化廉洁自律的首要途径。他坚持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严格按照该院党组的安排,精心组织开展教育活动,结合警队工作实际,在全体警员中开展党性学习教育,狠抓队伍政治思想,提高业务理论水平,通过认真查摆、深刻剖析,确保全体警员受到深刻教育,着力打造“有知识、有理想、有担当”的司法警察队伍新形象。



苦练本领
提高警队业务技能
为了建设一支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法警队伍,全面提高队员的业务技能,吴勇辉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每年都制定出详细的训练计划,确定重点训练项目,并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建立执法规范化训练册,将训练情况记录在册,确保“人员、时间、场地、内容”四落实,对训练大纲中的每一个项目都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训练,确保人人达标,在长期实践中摸索出一套符合警队实际的训练模式。同时,吴勇辉通过对警队工作的深入分析,提出“化零为整”工作思路,充分利用岗前岗后等间隙时间,集小时间为大效果,将训练“场地”移到安检、押解、看管、值庭等执勤岗位第一线,把本职岗位作为训练战场,把执法执勤作为训练过程。通过岗位大练兵活动,司法警察业务技能水平进一步提升、体能素质进一步增强,快速反应能力、实战应变能力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得到普遍提升。信宜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先后在省、市的多项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荣获全省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兵单位、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先进集体、训练工作先进大队、全省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先进集体、第20届广东省“青年文明号”等荣誉。


冲锋在前
扎实做好本职工作

吴勇辉深知“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的道理,工作中,他总是身先士卒,冲锋在前。凡是押解、看管、值庭、执行,他都积极参加走在前面,每次警务活动他都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检查、事后有总结,一丝不苟,抓好工作每一个环节的落实。2016年信宜“5•20”水灾致信宜市看守所被毁,信宜市辖区刑事案件全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异地羁押在高州、化州和茂名的看守所,这大大增加了押解工作的难度。为切实履行司法警察职责,吴勇辉严格按照警队制定的“因地制宜+因人制宜”模式,在工作中坚持一贯严谨作风,带领全队警员担负刑事保障开庭1159次,异地押解及异地开庭审理被告人1827人次,值庭3451人次,共派出警力6593人次,出色完成刑事案件异地押解、异地开庭的警务保障任务,多年来无安全事故发生。


作为信宜市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案党支部的一员,吴勇辉专职负责组织开展涉黑涉恶系列案件的开庭审理警务保障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在每次庭审开始前都制定详细的庭审警务保障方案,做好押解路线及警力的安排,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分工,全力做好庭审警务保障工作,圆满完成信宜法院承办的全部涉黑恶案件庭审警务保障任务。




辛勤耕耘写春秋,吴勇辉怀着对司法事业的无限忠诚,怀着对司法警察职业的无限热爱,以一颗赤诚的心,坚守岗位,默默奉献,在司法警察岗位上书写着无悔的青春,将热血倾注在司法为民事业上,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代司法警察的忠诚本色与担当精神。


来源: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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