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都市人的寂寞 总是来自深夜 每当这个时候,为了摆脱孤独邀三五好友,或是几位同事作伴聚于饭桌前撸串喝酒 既可以放松辛苦一天,感到疲惫的身体 还可以慰藉夜深时孤独的灵魂 几杯酒下肚虽然能给人带来暂时放松 但若是喝多了上头 借着酒劲儿作妖冲动行事 不仅破坏了美好的休闲时光 还极有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甚至要担负法律责任 7月13日晚凌晨三点,刘某某和朋友喝酒后带着儿子来到青山桥派出所,值班民辅警见其一身酒气脚步踉跄,便询问他到派出所有何事,但刘某某态度蛮横,并出言不逊。 值班警察见其酒话连篇,便好言劝说,要刘某某带儿子回家,有事醒酒后再来。谁知刘某某非但不听,还不停地大吵大闹并反复敲打警车,严重扰乱派出所秩序。
目前,刘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法律补给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来源:宁乡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