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 近日 这个游走在东莞中堂、麻涌两地的 香蕉林里、池塘边上、废弃工厂内 开设“地下赌场”的犯罪团伙 终于被定罪量刑了! 11月20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分别以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对犯罪团伙的22人进行远程公开宣判,并认定徐某峰等5人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作为首要分子的徐某锋,按集团的全部罪行处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远程宣判现场 案件回顾 徐某锋,绰号“老鹰” 2019年下半年开始 他伙同徐某坤、顾某豹等人 在麻涌镇和中堂镇二十余处开设赌场 赌场的位置多在 香蕉林、鱼塘边、废弃工厂等位置 纠集同伙深夜开设赌场 为非作恶欺压当地群众 赌场开设时间一般为当天22时许至次日2时许,通过用扑克牌赌“三公”的形式进行赌博,每次参赌人员从十几人至八十人不等,赌注金额每注最少100元,赌场每盘抽水100元至500元不等,每次抽水3000元至40000元不等。 赌场工作人员工资为200-800元不等,提供场地者可获得1000-1500元的报酬。 ▲“地下赌场”经常设置在香蕉林等偏僻地方 ▲废弃工厂和出租屋,也是徐某锋等人开设“地下赌场”的地方 徐某锋团伙层次分明,分工明确:徐某锋对赌场全面管理,发牌、抽水、放贷、看风等均由“专人”负责,一旦赌客无法偿还债务,就实施非法拘禁、暴力催收等行为。 此外,徐某锋等人为了垄断当地的“地下赌档”,还多次滋扰他人、聚众打架殴斗,有的麻将馆店主或者便利店店长,在徐某锋等人的威胁恐吓下,不得不关闭店铺或者转让店铺。 徐某锋等人归案后 公诉机关对其提起诉讼 认为徐某锋等人实施 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寻衅滋事 等犯罪活动 已形成以徐某锋为首要分子 以徐某坤、徐某伟、徐某刚、顾某豹等 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庭 审 现 场 被告人徐某锋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无异议,但是对聚众斗殴罪及寻衅滋事罪有异议。他辩解,当时没有聚众更没有斗殴,只是为了阻止双方矛盾。 而被告人林某华拒不供认罪行,认罪态度不好。 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徐某锋、徐某伟、徐某刚、徐某坤、顾某豹组成了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中徐某锋作为首要分子,应当按集团的全部罪行处罚,其他人均应按照其所参与的犯罪处罚。在徐某锋团伙成员中,有12人有犯罪前科,11人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2020年11月20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进行了远程公开宣判,判定徐某锋等人犯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六年六个月不等。随案移送的手机28台、人民币33484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刑庭副庭长陈进龙表示: “对于恶势力犯罪, 我们有一个原则,就是打财断血, 摧毁其再次犯罪的经济基础, 所以本案罚金也是从重处理的。” 小编再一次提醒各位: 以任何形式进行赌博违法犯罪活动 都是被严厉禁止的 所以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 另外 赌博害人害己 大家千万别因为好奇去尝试! 来源|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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