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交警白天不会查酒驾,一男子中午吃饭时饮了酒,结果下午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撞倒电动车,被执勤交警逮个正着。
10月11日下午15时50分左右,王某驾驶黑色小车由西向东行驶至文昌桥路口西口等红灯,当绿灯亮起,王某驾车直行至路口时,车头右边与秦某驾驶的电动车左边发生碰撞,秦某与坐在电动车的儿子被撞倒在地。 事故发生后,在一旁路口执勤的交警迅速跑到事故现场查看情况,发现小车驾驶员王某神情紧张,还一身酒气,初步判断王某可能涉嫌酒驾立即将王某控制带回岗亭。而电动车驾驶员秦某左腿受伤。随后,秦某母子被送往医院进行详细伤势检查。
交警对王某进行酒精测试,酒精测试结果为64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王某交代,其中午吃饭时候喝了三杯酒,以为交警中午不会查酒驾,下午便驾车出门办事,谁知却发生了交通事故。 交警现场对王某的酒驾行为进行处罚,对王某驾驶证扣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因酒后驾驶机动车,王某在本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目前,事故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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