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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推动危害食品安全制假售假行为“直接入刑”
来源: 河北青年报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深化改革创新,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意见》提出,要完善法律法规。研究修订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制度,修订完善刑法中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和刑罚规定,加快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研究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推动农产品追溯入法。
加快完善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推动危害食品安全的制假售假行为“直接入刑”。
推动建立食品安全司法鉴定制度,明确证据衔接规则、涉案食品检验认定与处置协作配合机制、检验认定时限和费用等有关规定。
加快完善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司法解释,依法严肃追究故意违法者的民事赔偿责任。
《意见》同时明确,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落实“处罚到人”要求,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手段,对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对再犯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依法从重判罚。
积极完善食品安全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做好与民事和行政诉讼的衔接与配合,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
■来源/新华社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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