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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未成年人,副国级特别兼了一个中学“副校长”
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上观新闻
文 / 朱珉迕 孟群舒 陈抒怡舒抒 张骏 吴頔
今天上午,全国两会第四场“部长通道”在人民大会堂开启,国务院各相关部委负责人现场回答了记者提问。
有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童建明,近年来未成年的恶性暴力事件频发,有人质疑检察机关对未成年的罪错行为保护过大,惩戒力度不足,对此如何看待?
“孩子的伤,是全社会的痛。”童建明回答,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涉及两个方面:“被害”和“侵害”。近年来这两方面案件都持续高发。我国有3亿多未成年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工作,关乎亿万家庭的幸福。
他介绍,过去一年,检察机关把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工作摆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去年10月,最高检从一起向最高法院提起抗诉、获得改判的强奸猥亵儿童案,分析了这些年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存在的问题,向教育部发出了一份检察建议,建议教育部加强对学校安全的管理,加强预防性侵儿童和中小学生的工作。这在高检院历史上是第一次。
他表示,教育部对该检察建议高度重视,组成了专门的研究小组来落实对预防青少年保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上下联动,正在落实性侵害未成年儿童的教育保护制度,落实校园性侵强制报告。检察机关也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加强了对校园普法的工作。
全国四级检察院有1796名检察长担任了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最高检首席大检察官张军检察长,就担任了北京二中的法制副校长。
“对于未成年人保护过大、惩戒不足的疑问,要理性看待。”童建明表示,罪错未成年人既是社会的危害者,同时也是不良环境的受害者。未成年人的心智不健全,这是他们很大的特点。所以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要严管,又要厚爱,要宽容,但不纵容。
童建明说,未成年人的司法工作还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专业化和社会化紧密结合。“这是我们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应该树立的一个司法理念。”童建明称,去年在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最高检专门成立了专门办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第九检察厅,将充分发挥这个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规律的探索,推动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理、临界预防制度。
同时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合力,用法治的阳光雨露,来共同呵护祖国花朵的健康成长。
栏目主编:张骏
文字编辑:陈抒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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