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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少产妇在分娩过程中的体能消耗与痛苦,国家卫生健康委日前发布了《关于开展分娩镇痛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2018至2020年在全国开展分娩镇痛诊疗试点工作,并逐步在全国推广。
通知提出,要通过实施分娩镇痛,降低产妇因不能耐受分娩疼痛而行剖宫产分娩的比例,推动剖宫产率逐步下降,提高自然分娩率,进一步提升产妇和新生儿健康水平。
此前由于传统观念束缚、政策不完善、麻醉医生短缺等原因,分娩镇痛在我国普及率较低。通知提出,应当为分娩镇痛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包括人员、设备设施和必要的政策支持,调动医务人员开展分娩镇痛工作的积极性。
据悉,分娩镇痛试点将于2018年11月—12月进行筹备,于2019年1月—2020年9月期间印发试点医院名单。
来源:国家卫健委官网、新华社、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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