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高州论坛,江门市教育局
自从出来工作之后, 就特别羡慕老师这个职业! 不仅仅是因为它福利好, 更是因为它有寒暑假啊! 不过小编收到风, 教师再也不是“铁饭碗”了。 其实在今年9月份, 江门就开始实施“县管校聘”制度, 教师由县级政府统筹安排, 定期在县域内中小学轮流任职。 这意味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教师和校长将不会一辈子都在某学校工作。
“县管校聘”还要求中小学教师 每隔5年要进行注册考核教师资格。 如果不通过, 教师将要面临退出教学岗位!
在此基础上,近日江门市编办、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共同拟定了《江门市中小学教师退出教学岗位的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size=1em]
《办法》明确规定 江门市公办基础教育学校的在编教师, (含幼儿园、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
不参与竞聘上岗、定期注册不及格或逾期不注册、考核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坚持)教学岗位工作的教师,要退出教学岗位。
同时,严格师德考核,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师德违规情节严重者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除此以外《办法》还列出了 “退出教学岗位”的渠道: 待岗培训 转岗 提前退休 解聘和辞聘
需要待岗培训的情况
符合以上情况的教师 将会被学校安排 进修学习、跟岗培训。 待岗培训期累计不超过12个月。
培训期间,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为待岗教师(学历不达标、身心健康无法胜任教学工作的除外)提供不少于两次的竞聘上岗机会(含跨校竞聘)。待岗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
那么问题来了! 不服从“待岗培训”安排, 或者“待岗培训”仍“不合格”! 这些教师的教师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凉拌啊! 《办法》明确这些教师将会 由原聘用学校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予以解聘~予以解聘~予以解聘!
除了不服从待岗培训安排 和待岗培训不及格之外, 出现下面这些情况教师也会被解聘!
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受到开除处分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学校或教育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包括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丧失或被撤销教师资格的; 未经学校同意,擅自出国(出境)或者出国(出境)逾期不归的; 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学校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
看来这年头做老师也不容易啊! 一不小心就要饭碗不保了! 各位小伙伴就不要羡慕其他人了, 做好你的本职工作吧! 毕竟现在找份工作也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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