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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上午,为深入贯彻8月1日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印发的《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夏季攻势”专项行动方案》工作部署,茂名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徐冠新带领交警支队、市安监局和市交通运输局的相关领导以及各相关交警大队领导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道路运输企业开展联合检查工作,督促加强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联合检查组一行随机选取了茂名市骏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危运企业)、茂名市恒基混凝土有限公司(货运企业)、茂名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白运输分公司(客运企业),每到一家企业,联合检查组首先详细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和生产经营工作,认真检查了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学习教育和奖惩情况、车辆及从业人员资质档案和交通违法情况、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以及车辆定期检验、按期报废及动态监控工作情况,并查阅相关台账资料;听取了道路运输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就如何加强企业安全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等问题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下发督促整改通知书。同时,就道路运输安全源头监管工作,与市安监局和交通运输局的同志交换了意见,并对道路运输企业负责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作出积极回应。
徐冠新指出,道路运输企业要正确定位,积极转变观念,深刻理解安全与效益的辩证关系,通过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的管理,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经营和高效益的双赢局面。同时强调:一是要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实现规范、安全、盈利的良性循环;二是要抓好对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学习和教育工作,要加强驾驶人工作时间外的管理,找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与人性化管理的平衡点,充分调动驾驶人的工作积极性;三是加强车辆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良好,特别是混凝土运输车辆和散装水泥运输车辆,要加强定期检查;四是要加强车辆动态监控,对客运车辆凌晨2—5时禁止通行的规定要坚决贯彻执行,要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和纠正车辆超速、超员、驾驶人不戴安全带、玩手机、抽烟等交通违法行为。五是要积极做好车辆隐患清零工作,及时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定期检验和按期报废。
来源: 茂名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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