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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茂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一起特大网络炒股诈骗案件的刘某翔等38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
据查,以犯罪嫌疑人刘某翔等人为首的犯罪团伙利用公司模式设立人事部、行政部、业务部、分析部、资源部等机构部门,任命经理、分析师、业务组长、业务员等岗位层级。由组长带领业务员将自己包装成炒股大师、亚太地区金融策略执行官等,通过网络聊天软件,开设直播间、网络大讲堂,以推介优质股、或与某机构联合建仓股等,引诱股民到公司互联网金融平台非法交易股票、期货、期权等金融产品,再通过受害人投资亏损的方式骗取受害人钱财。
该案涉案嫌疑人人数众多、被害人遍布全国,金额特别巨大、书证物证、电子证据等证据庞杂。办案过程中,该院整合多个员额检察官办案组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审查案卷,引导侦查取证。同时,召开案件研判分析会研究分析案情,确保案件办准办好。
经严格审查证据,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茂南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以涉嫌诈骗罪,对该案38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来源:茂南检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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