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陈子默 于 2018-7-19 00:52 编辑
公示 根据工作需要,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委员会委员沈东明同志拟任市委巡察办主任。按照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征求党员、群众和单位的意见。
沈东明,男,汉族,1964年12月生(53岁),广西东兴人,1981年10月参加工作,199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专学历,2011年11月任信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2016年6月任茂名市纪委常委,2018年1月任现职。
在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公示受理单位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信息公示时间:从2018年7月18日至7月24日止,共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中共茂名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或干部一科
地 址:茂名市委大院7号办公楼四楼
邮政编码:525000
联系电话:12380(专线)、2285607
中共茂名市委组织部
2018年7月17日
来源:茂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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