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省公安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监管局较早前联合发出《关于2018年“五一”“端午”期间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的通告》的要求,2018年“端午”期间我省高速禁止危险货物车辆通行。
根据通告的要求,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等危险特性,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环境污染或者财产损坏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材料或者物品。危险货物以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的为准。
2018年“端午”期间禁止危险货物车辆通行时间为2018年6月15日零时至6月18日24时,广东省内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运送自来水生产用的液氯运输车辆、为机场、加油(气)站配送成品油料、天然气的运输车辆不受限制)。违反上述限行规定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请广大危险货物车辆驾驶员合理安排绕行线路,安全出行。
来源:茂名交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