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作客“民声热线”直播节目,就我市城乡清洁工程、建筑从业人员管理、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质量安全监管、工程报建、住房保障、工程招标、燃气管理等方面的热点问题作了解答,并接受市民的咨询、投诉和建议。
问:旧房加装电梯,要办理怎样的手续?
答:我市已印发了《茂名市市辖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茂府[2018]2号),需办理的手续大体如下:
(1)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满足有关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结构安全和消防安全和电梯安全等规范、标准的要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不再另行收取市、区收入范围内的行政性收费,服务性收费除外。
(2)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意向和建筑设计方案应当充分听取拟增设电梯所在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全体业主的意见,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但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3)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已经预留电梯井的,不需要办理规划许可手续、消防手续。既有住宅未预留电梯井的,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4)既有住宅增建电梯工程的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建设单位可以不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限额以上的工程,建设单位必须按程序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问: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标准是怎样的?今年的危改指标下达了吗?
答: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对于采取拆除重建方式改造危房的分散供养五保户,财政补助标准为3.4万元/户;对于采取拆除重建方式改造危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含分散供养五保户),财政补助标准为4万元/户;对于采取拆除重建方式改造危房但未纳入建档立卡的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以及所有采取修缮加固方式改造危房的改造对象,财政补助标准为2万元/户。
2018年的危改任务省还未正式下达,但按我市初步上报数,合计8776户,其中建档立卡改造户7939户,其他贫困户包括低保户、残疾人家庭户共837户。
问:我的房子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了外墙渗漏,应由哪个部门负责处理?
答:《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对房屋渗漏的保修期限有专门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或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因此,对还在保修期内的房子出现渗漏,应由开发商组织原施工单位对其进行保修;如已过了法定的保修期,买房人可以联系开发商也可以联系物业管理公司上门维修,但买房人要交纳一定数量的维修费用。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所说的质量问题仅指套内建筑质量问题,公用建筑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由开发商负责免费维修,保修期过后由物业管理公司在业主委员会的监督之下从大件维修基金中支款维修。
问:什么人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答:(1)具有市区城镇户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所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人均住房面积少于13平方米,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
(2)在本市有稳定职业非本市居民户籍,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辖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本地无自有私房和未租住公有住房并在本市居住满2年的从业人员;
(3)有本市居民户籍有稳定职业但参加工作时间较短,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辖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0%,在本地无自有私房和未租住公有住房的从业人员。
来源: 茂名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