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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用人单位为让员工走人,会“玩花招”逼迫员工辞职,以避免支付经济补偿金,这被形象地描述为变相裁员。
变相裁员手段除了最常见的降薪、换岗和更换工作地点,还包括提高业绩指标、撤并部门、无薪调休等,套路五花八门,且不断翻新。身在职场,关注权益!
6年后查社保,偶然发现被“甩包”
1998年,吴晓辉(化名)入职长春某保险公司做司机。但工作14年,吴晓辉一直未与公司签劳动合同,等到终于有“资格”签了,没留意合同内容的他被甩给了劳务派遣公司。6年后,吴晓辉偶然查询社保信息,才发现自己的社保缴纳单位不是该保险公司,而是三家自己听都没听说过的陌生公司。
因认为自己遭遇了变相裁员,并和公司沟通无果后,吴晓辉起诉到了法院。目前,他还在等待案子的再审。此前,因诉讼时效已过,吴晓辉在一审和二审中均败诉。
“这是典型的逆向派遣行为,也就是变相裁员行为。”吴晓辉的代理律师、吉林路朗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雨琦告诉《工人日报》记者,在2008年劳动合同法施行以后,很多企业为了规避风险,都采取与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协议的做法,将本来是自己单位的职工转移给派遣公司,再由派遣公司将其派遣到本单位来。在这一过程中,很多职工虽然签了字,但一直在原企业工作,至于合同具体内容,并不怎么关注。
“公司总有办法让你‘主动’离职”
记者采访发现,一些企业变相裁员的方式真不少。
“我毕业才两年,还是‘月光族’,可领导非让交钱入股成立新公司,最少2万元起,没有新公司就没有我的工作岗位,这不就是变相逼我辞职吗?”长春某网络公司的小李说。
“因为不是新领导的嫡系,我不仅被安排到了离家很远的尚未被开发的区域,在考核时标准还与成熟市场一个样儿,最后自然就被以业绩不合格为由‘优化’掉了。”长春某医药公司的业务员老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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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降低成本顶着风险“玩手段”
“很多变相裁员方式都是违法的。”王雨琦对记者说,以吴晓辉案为例,一开始双方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事实上已经形成劳动关系。公司若想将吴晓辉改由派遣公司派遣,必须征得吴晓辉同意,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同时给予一定经济补偿,再转移至派遣公司。
不过,王雨琦也指出,吴晓辉在签订合同时没有认真看,也有一定责任。
“我接过很多类似案件委托,发现能变相裁员的公司一般都是有一定实力、相对正规的企业,小公司甚至连这种手段都‘不屑’使用,不想用工了,就直接辞退。”栾红月说。
“变相裁员现象从根本上来说会影响劳动关系的和谐,立法上仍需进一步完善,建议企业在用工方面依法合理有序进行。职工在提高维权意识的同时,也要注重个人综合素质的提升。”身兼吉林省工会公益维权律师身份的王雨琦说。而在全国的保险行业,有很多人都存在跟吴晓辉类似的情况,需要相关部门引起重视。
身在职场,这6份“证明”千万保存好!
如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需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是必需的。同时,有些职场证明不仅关系劳动权益,还间接影响买房买车、出国、子女上学等生活事项,也得注意保存!
1、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有利于及时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能会在工资收入、工作时间、工作条件等方面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由于没有证据而遭受损失。
如果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①工资发放记录,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②考勤卡、工作证等;
③社保缴纳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④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2、工资条
工资条不仅能反映员工每月工资总额,还能判断是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有没有在工资中扣除员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所得税。
3、加班证明
劳动者也有权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依法保障自己的加班劳动权益。这时候加班证据就相当重要了。单位领导用QQ通知加班,在内网上公布加班人员名单,单位张贴书面加班通知,写有作息时间的规章制度、考勤制度等,都可以作为加班证明。
4、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是社保部门判定是否支付失业保险金的关键性证明材料。同时,它可以证明离职员工在原单位的相关工作经验,有利于相关职位的应聘。再次,办理离职员工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转移等手续都需要用到离职证明。
5、社保权益记录证明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是指以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等载体记录的反映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履行社会保险义务、享受社会保险权益状况的信息。
6、个人完税证明
生活中,出国办理签证、办理居住证、申请政策性住房、汽车摇号、子女上学可能需要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来源:工人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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