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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8-5-1 14:56:57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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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市城乡规划局在第二次回复中说到华宇楼的花基没经报建而被茂南城管联执法强制拆除。 可市城乡规划局却装傻扮懵呢?造成这样的原因也是贵局和茂名市华苑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共同责任吗? 若当初贵局在审批和验收华宇楼时把好关卡,那华宇楼的绿地率和车位配置比例,就不会出现这样严重不足了。至于华宇楼负一层的车位数量,到底是25只、29只、36只、还是72只?连贵局也没有答案吧。 还有,贵局当初已知道开发商侵占华宇楼全体业主的土地来违建三层楼房,及茂名市官渡街道办的建筑建在华宇楼全体业主的土地上,再有广东南方电网茂南供电局的变电房也侵占了华宇楼全体业主的土地,那当时为何不联合茂南城管联合执法,强制去拆除?当时的华宇楼为何还能验收过关的? 而到了今天却说是历史遗留问题?难道仅一句历史遗留问题就不用去解决了?香港,澳门的历史问题,国家不也是解决了吗?而台湾的历史问题也是打算近年解决呢。 所以,不要以任何借口去推卸自己的渎职责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走得更远,这也是国家和广大人民需要的心系百姓的公仆。 华宇楼业委会,华宇楼全体业主,广大媒体记者及广大网民都在观望着贵局的行动及对华宇楼事件的处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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