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茂名大视野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社区广播台

查看: 6243|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首次申领身份证不用交工本费啦

[复制链接]

1143

主题

1154

帖子

4242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24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4-20 22:28:4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停征 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37号

公安部、证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现就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二、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证券期货行业机构监管费。

  三、自2018年8月1日起,停征专利收费(国内部分)中的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PCT(《专利合作条约》)专利申请收费(国际阶段部分)中的传送费;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专利年费的减缴期限由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6年内,延长至10年内;对符合条件的发明专利申请,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期限届满前(已提交答复意见的除外),主动申请撤回的,允许退还50%的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四、上述收费的清欠收入,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渠道全额上缴中央和地方国库。

  五、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妥善安排相关部门和单位预算,保障其依法履行职责。

  六、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及时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措施,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位。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4月12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82

帖子

170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170
沙发
发表于 2018-4-20 22:59:1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不错!!赞一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