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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督促高州市客运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全力消除源头隐患,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1月26、27日两天里,高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的领导带领民警深入高州市第二运输公司、第三运输公司和茂名市交投集团高州运输分公司开展交通安全检查工作,并约谈各企业的安全负责人,发放交通安全责任告知书,促使各客运企业对源头风险再排查、再清理、再整治,牢筑客运源头安全线。
检查中,民警随机抽查正在运行的车辆GPS动态监控系统、值班日志、回场检查登记、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登记等,并到站场抽检准备发班客运车辆在发班前对司乘人员的告知,安全锤、灭火器等装备的完备情况,要求企业要严抓客运车辆的源头管理工作,落实企业各项安全的规章制度及奖惩条例,督促驾驶员安全、守法、文明行车,确保广大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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