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第21号) 信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月23日审议通过。 [color=rgba(0, 0, 0, 0.9)]一、免去曹勇基的信宜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color=rgba(0, 0, 0, 0.9)]二、决定免去张学亮的信宜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职务。 [color=rgba(0, 0, 0, 0.9)]三、免去: [color=rgba(0, 0, 0, 0.9)]郭喜仍的信宜市人民法院朱砂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color=rgba(0, 0, 0, 0.9)]肖健全的信宜市人民法院合水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color=rgba(0, 0, 0, 0.9)]何裕的信宜市人民法院怀乡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color=rgba(0, 0, 0, 0.9)]潘关保的信宜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 [color=rgba(0, 0, 0, 0.9)]陈志勇的信宜市人民法院北界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color=rgba(0, 0, 0, 0.9)]李继生的信宜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欧宁的信宜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叶全生的信宜市人民法院合水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color=rgba(0, 0, 0, 0.9)]四、任命黄大强为信宜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color=rgba(0, 0, 0, 0.9)]五、决定任命: [color=rgba(0, 0, 0, 0.9)]俞淮竞为信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魏鹏程为信宜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六、任命:欧宁为信宜市人民法院朱砂人民法庭庭长;李继生为信宜市人民法院合水人民法庭庭长;叶全生为信宜市人民法院怀乡人民法庭庭长;郭喜仍为信宜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肖健全为信宜市人民法院北界人民法庭庭长;陈志勇为信宜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七、决定接受俞淮竞辞去信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color=rgba(0, 0, 0, 0.9)]现予公告。
[color=rgba(0, 0, 0, 0.9)]信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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