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上午,茂名市人社局领导和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做客“茂名民声热线”直播节目,就茂名市就业创业、人才发展、劳动关系调解、社会保障等工作,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咨询、投诉和建议,并回答市民关心的就业创业补贴、高层次人才补贴、职工“阳”了怎样支付工资等问题。 隔离期间用人单位应正常支付工资 近期,不少市民“阳了”,普遍关注用人单位怎样发放工资的问题。据介绍,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由医疗机构或政府依法对新冠感染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等实施隔离措施,导致劳动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 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劳动者,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企业应当依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此外,上班期间“阳了”能否被认定为工伤,应当视不同情况而定。依照《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如果不是从事新冠感染预防和救治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感染后一般不认定为工伤。 来源:茂名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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