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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被拿下的25个“老虎”:3人已超70岁,其中有一个“女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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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5 18:02:4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刚刚过去的2021年,“反腐”是时政领域的一个关键词。
这个假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发布了《2021年打虎简报》,其中点名的2021年被宣布接受审查调查的中管干部共25人。
在2021年,第一个被查的中管干部是于志刚(2021年1月22日被查),最后一个落马的中管干部是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2021年12月1日被查)。
上述25人中,有4人系主动投案,分别是:
  • 2021年6月2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蒙永山主动投案
  • 2021年7月8日,北京师范大学党委原书记刘川生(女)主动投案
  • 2021年8月23日,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薛恒主动投案
  • 2021年11月29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建华主动投案

从年龄上看,被查时已经超过70岁的有三人,分别是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李文喜(1950年3月出生,被查时71岁),北京师范大学党委原书记刘川生(1950年12月出生,被查时71岁),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蔡鄂生(1951年出生,被查时70岁)。
李文喜、刘川生和蔡鄂生分别在政法系统、教育系统和金融系统浸淫多年。
李文喜长期在辽宁政法系统任职,担任过本溪市公安局局长、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辽宁省公安厅厅长等。
李文喜被指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获取巨额矿产收益;执法犯法,利用执法司法权谋取私利,与不法商人大搞权钱交易,肆无忌惮聚钱敛财等。
刘川生曾在中国教育报刊社、北京师范大学工作,其中她担任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的时间长达11年(2005年6月至2016年11月间)。她是在中央巡视组巡视期间主动投案的。
刘川生被指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利用任职高校的公共资源,为亲属谋利敛财,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在入学入职等方面谋取利益,在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等。
一个细节是,刘川生未被移送司法。
2021年12月30日,刘川生被开除党籍。纪委通报称,刘川生主动投案后,能够如实交代自己的问题,主动上交全部违纪违法所得,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其可予从轻减轻处理。最终,刘川生被开除党籍,按六级职员调整其退休待遇。
蔡鄂生长期在中国人民银行工作,担任过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党委委员兼上海分行行长、党委书记,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主席,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等。
从案件进展上看,已经有5个“老虎”受审,分别是于志刚(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谢长军(原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王富玉(贵州省政协原主席)、彭波(原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和蒙永山(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
这5个“老虎”均为异地受审,受审的地点分别是在辽宁、河北、天津、江苏和内蒙古。
于志刚涉嫌受贿罪,敛财数额为691万;谢长军涉嫌受贿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其中敛财数额为6042万;王富玉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敛财数额达4.34亿;彭波涉嫌受贿罪,敛财数额为5464万;蒙永山涉嫌受贿罪,敛财数额为2112万。
其中,敛财超4亿的王富玉可称之为“巨贪”。
十八大后,敛财过4亿的“老虎”还有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受贿超7.17亿,被判死缓、终身监禁),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受贿4.49亿,被判死缓、终身监禁),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赖小民(敛财17.88亿,被判死刑)等。
另外,2021年4月受审的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原总经理云公民,被控敛财数额为4.6866亿,案件仍未宣判。
上述25个“老虎”中,有5人已经被提起公诉,分别是辽宁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文喜,甘肃省委原常委、原常务副省长宋亮,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张新起,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尹家绪和山西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
和李文喜一样,刘新云也是“政法虎”。
2021年8月16日,刘新云被双开。纪委通报称,他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交“政治骗子”,热衷政治投机,造成恶劣政治影响;弄虚作假骗取学历,违规配备、使用秘书工作人员;急功近利、好大喜功,滥权妄为造成重大损失等。
2021年10月,刘新云涉嫌受贿、滥用职权被公诉。
检方指控中提到,刘新云担任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违背信息化技术发展和项目建设规律,在有关项目建设过程中,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来源    政知见微信号  新粤微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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