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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取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3.茂名市茂南区党史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刘乘华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1月至2019年5月,刘乘华利用保管单位公务用车加油卡之便,多次为私人小轿车加油,花费公款9555元。刘乘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主动上交违纪所得。(广东省纪委监委)
希望茂南的领导可以认真思考一下监管工作,非一次两次的违规,时间超过两年,这两年多时间是没人去管吗?这发现的也是有点晚吧?
其次,是选择的加油站有问题,还是公车加油的规矩改了?记得以前每次在加油站偶遇公车加油,加油人员都是要核对车牌的,现在不用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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