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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在全市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以下十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地下钱庄”、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特别是港澳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市公安局宣传图片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茂名市辖区内发生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扫除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举报线索并协助公安机关破获黑恶势力组织、人员违法犯罪重、特大案件的,茂名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举报人予以最高3万元奖励。举报方式如下:
茂名市区:0668-12389、2912254,mmgashb@163.com、mm2912254@163.com
茂南区:2952113,mnqshb@163.com
电白区:5135100,dbgashb@163.com
信宜市:8860236,xyshce666@163.com
高州市:6689110,gzshb6689110@126.com
化州市:7363266,hzshceb@163.com
滨海新区:5883110,bhxqshb2018@163.com
高新区:2208110,gxqshb2018@163.com
来源:茂名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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