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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轻茂名市区交通通行压力,改善市区道路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消除公共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2018年5月13日起,对茂名大道、茂东快线、市民大道、茂南大道、环市西路实行交通管制。现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的路段
(一)茂名大道:北自茂名大道(省道S280)山阁红绿灯路口,南至茂名乙烯厂转盘。
(二)茂东快线:东自茂东快线与潘州大道红绿灯路口,西至茂东快线与茂名大道(省道S280)红绿灯路口。
(三)市民大道:东自市民大道与潘州大道红绿灯路口,西至市民大道与茂名大道(省道S280)红绿灯路口。
(四)茂南大道:东自茂南大道与茂名大道(省道S280)红绿灯路口,西至环市西路(省道S291)大岭仔红绿灯路口。
(五)环市西路:东自环市西路(省道S291)大岭仔红绿灯路口,西至环市西路(省道S291)与西部快线红绿灯路口。
二交通管制的车辆
(一)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二)重型(车长≥6m,总质量≥12000kg)普通货物运输车辆(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除外)。
(三)泥头车(指运输余泥、渣土、砂石的车辆)。
三交通管制的时间和措施
自2018年5月13日起,被列为交通管制的车辆6:00~22:00禁止在上述交通管制的路段通行。
因运输生产、生活物资,在管制时段内确需进入上述管制路段的管制车辆,凭有关单位证明和车辆合法有效手续,到茂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辖区大队办理通行证后,按指定路线和规定时间通行。凡违反管制规定,在管制时段内行驶管制路段的管制车辆,一律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规实施处罚。本通告实施后,茂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茂名市交通运输局于2015年5月30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茂名大道、茂南大道实行交通管制的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茂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茂名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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