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晚,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第一百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孙黎明通报浙江省近期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1月4日0-24时,浙江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例,均在宁波市北仑区。
1月5日0-19时,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例,均在宁波市北仑区。
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29例,均在宁波市北仑区。无报告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目前,确认病例均在定点医院开展隔离治疗,病情稳定;所有涉疫场所均已严格规范开展分类管控和环境消杀等工作。
全省现有中风险区域2个(北仑区新碶街道沿海村、申洲公司三部厂区及宿舍区),无高风险区域。
连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提级指挥下,浙江全面激活“一办九组”应急指挥体系、工作体系和保障体系,快速推进重点地区应急响应、临时封闭管理、“三区”划定以及流调溯源、核酸检测、转运隔离、病例救治、社会面管控等工作。在社会各界特别是疫情发生地区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下,各项防控措施平稳有序落实。根据北仑区最新全员核酸筛查结果,目前该区已基本完成社区“清零”,疫情传播扩散风险总体可控,但仍需保持高度警惕,强化对疫情发现和管控前溢出风险人员的通报和落位排查工作,严防疫情外溢。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特别是随着春节临近,人员流动性和集聚性不断增加,“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任务十分艰巨。下一步,我们要坚持从严从紧从快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持续强化“源头查控+快响激活+硬核隔离+精密智控”机制,坚持问题导向,严防死角漏洞,不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成果。
确保重点地区“封、筛、隔、溯”高效闭环 坚持扁平化管理、下沉指挥,优化体系、强化协同,确保快检测、快流调、快编组、快转运、快隔离等“五快”机制高效运转。统筹重点涉疫企业、港区等力量,筑牢“三区”防疫屏障,守好疫情防集聚、不外溢的底线。疫情期间,浙江对宁波港域各集装箱码头建立独立单元管控运行体系,确保进出各港区的集装箱卡车在与北仑有关管控区域有效分离的前提下进出畅通,统筹疫情防控和保障宁波舟山港物流链正常运转。
配足配强基层一线防控力量 依托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员、社区干部、网格员、楼道长、志愿者等作用,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采取网格化管理手段,强化地毯式排查,做到应检尽检、应隔尽隔,确保不发生漏管、脱管、失管。严格做好集中隔离点、定点医院等封闭式规范化管理,避免发生交叉感染。
落细落实社会面管控措施 强化“健康码”和行程卡联动核查,守好村社“小门”,管住车站、商场、地铁、景区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发挥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药店等“哨点”作用,强化疫情监测预警和主动发现。加强对会议、活动、聚会等规范管理,引导人员安全有序流动。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区域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出省。加强城中村出租房及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做好人员14天内旅居史询问核查,一旦发现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及来浙涉疫物品,要第一时间落实相应措施,第一时间管控风险隐患。
进一步加强入境物防工作 坚持人、物、环境同防,严守机场、海港等口岸入境关。近期,浙江个别地方发生了进口水果检测阳性事件。各地要严格落实进口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相关防控措施,加强进口物品装卸储运、生产加工、销售经营等全链条管理和预防性消毒,高风险岗位一线从业人员必要时佩戴护目镜和面屏,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措施,严防疫情经物流渠道由境外传入浙江。
持续加强健康宣教引导 疫情防控是一场人民战争,只有人人尽责,才能筑牢防线、赢得胜利。我们要始终坚持疫情、舆情、社情“三情”联动,积极做好防控政策宣传和健康提醒,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并主动配合防疫规定,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合理安排出行,主动接种加强针。要激发社会防疫正能量,把硬隔离和暖服务结合起来,主动解决好被集中隔离、居家健康观察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和就医服务需求,共同筑牢群防群控防线。
在记者提问环节,有记者问:近期我省多地出现了火龙果等水果检测核酸阳性,老百姓如何做好防控?
近期,我省部分地区从进口的火龙果等水果当中,检测出了新冠病毒的核酸阳性,但是病毒核酸阳性并不代表就一定有传染性。
核酸阳性的有几种可能:第1种,确实有活病毒的存在,第2种,可能是病毒的核酸片段。这两种情况,在核酸检测过程中,都可以检测出病毒核酸阳性。虽然物品表面存在核酸病毒,但新冠病毒必须要进入人体的呼吸道,才能导致人体感染。物传人导致人感染的条件,是比较苛刻。
首先,人体的某个部位,比如说手部接触到了被活病毒污染的相关物品,手再触碰鼻子,使病毒进入呼吸道,才能导致感染。在中间,任何一个环节做好阻断工作,比如说物品表面做好消毒、清洁消毒,处理相关进口物品前规范配戴口罩、接触相关物品后做好手卫生,再接触鼻子、眼睛、脸部,洗手或者消毒等,就不会被感染。
另外,病毒在常规的外环境中存活能力并不强。常规含酒精的消毒液,含氯的消毒剂等都能够使其灭活。日常生活中,大家完全没必要因为进口水果曾经检测出阳性,就不敢吃进口水果。
我们可以根据水果的特点,选择清洗的方式。比如用清水浸泡10~20分钟,也可以选择市面上合格的水果清洁剂进行清洗,再用清水冲洗,洗净过程中,需要做好个人防护。
归根结底,只要常规做好水果的清洗,注意个人卫生就可以。
另外,提醒大家,在日常工作过程中,装卸、搬运、销售,或者是清洗相关进口物品的人员,需要做好个人的防护,定期开展相关核酸检测。
每批都要测核酸! 浙江加强进口水果管控: 鼓励消费者扫码登记
1月5日,浙江省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物防专班发布关于加强进口水果管控的公告。
公告要求,首站(入浙落地第一站)经营者应查验每一批进口水果的检验检疫证明,进行核酸检测,开展预防性全面消毒,并将“三证”(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信息和进货数量信息准确录入“浙食链”系统。持有外省规范“三证”的,自1月12日起需到浙江省专业核酸检测站进行核酸检测后方可赋码上市。
除此之外,公告还要求严格落实市场查验、从业人员防护措施和场所环境管理,提倡消费扫码登记,进一步加强进口水果的监督管理。对于拒不按照规定履行疫情防控责任的经营者和市场主办方,浙江会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此前,浙江杭州、绍兴、金华、衢州、台州、丽水等多地进口水果新冠病毒核酸检出阳性,多地发布通告有关时间段和地点购买过这些水果的人员请立即停止食用,就近做一次核酸检测。
具体公告如下:
浙江省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物防专班 关于加强进口水果管控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和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进口水果闭环管理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首站(入浙落地第一站)经营者应查验每一批进口水果的检验检疫证明,进行核酸检测,开展预防性全面消毒,并将“三证”(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信息和进货数量信息准确录入“浙食链”系统。持有外省规范“三证”的,自1月12日起需到我省专业核酸检测站进行核酸检测后方可赋码上市。下游进口水果经营者(含生鲜水果店、农贸市场经营者、蛋糕房等)向省内进口水果经营者进货时,严格进货查验,必须使用“浙食链”系统进行扫码入库、扫码出库,确保货物信息和扫码交易信息一致。
二、严格落实市场查验
省内水果批发市场主办方应严格履行市场管理责任,对每一批入场交易的进口水果严格查验“三证”信息和“浙食链”交易信息,信息不准不全的不入场交易;应加强市场经营户管理,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应加强经营户培训指导,指导经营户准确操作“浙食链”系统;应在市场内大力营造“浙食链”系统扫码交易氛围。
三、提倡消费扫码登记
倡导消费者购买进口水果前,仔细扫码确认线上信息与实际包装信息是否一致,拒绝购买无码产品或信息有误产品,并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鼓励消费者购买产品时扫码登记个人信息,方便追溯管理。对消费者未扫码登记或无智能手机的,应由商户进行实名登记。
四、严格从业人员防护
从事进口水果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人员防护措施。从事水果搬运的从业人员,作业期间应正确穿戴工作服、口罩、手套、袖套等,必要时佩戴护目镜和面屏,每7天做一次核酸检测;短期或临时从业人员,应当在每次工作任务结束后做一次核酸检测。低温季节(12月—次年2月)从事常温保存进口水果搬运等工作的人员也需每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五、严格场所环境管理
经营者应严格执行进口水果专用通道(同一通道错时)进货、专库(区)存放、专(柜)区销售,并在经营场所明确标识“进口水果”。有关经营单位要制定环境管理制度,定期对重点部位进行消毒并做好登记,加强垃圾分类,对脱包的进口水果外包装、口罩等废弃物,经消毒后放置专用垃圾暂存容器,日产日清。
六、严格日常监督管理
浙江省冷链专班成员单位将依据职责,进一步加强进口水果的监督管理。对于拒不按照规定履行疫情防控责任的经营者和市场主办方,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来源: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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