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罗洲于2021年2月23日驾车从信宜返回珠海上班,在微信群里发布顺风车信息,随后接到一名男子电话称有两位亲戚坐车;于是在2021年2月23日中午,按照车主约定地点接到两名戴口罩的妇女,当问到下车地点时两人都说不出来,只说了亲戚叫坐这台车,他会安排。
我没起疑心继续开车,当车辆行驶在合水镇路段时,突然,一辆挂珠海牌粤C4H222私家车半途横停拦载,随后四位执法人员从车上迅速下车,幸亏急刹车及时,险些酿成交通事故;随后限制本人人身自由,将一切可以和外界联系的方式全部没收,并带到车站以各种恐吓要挟的方式,以非法营运罚款7千元。
本人为了挽回自身自由只好交了7千元,后来我调开行车记录仪得知,他们是早有预谋的违法执法,这样的执法以成为他们的惯用手法;先叫两个人坐你车,然后开着车带着执法人员一起来拦截执法。经查,约车人实名制电话15220500060同开粤C4H222私家车搭执法人员的车主潘信优是同一人;在信宜市交通运输局(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上可以证实。
这种目无王法的执法,是不是可以随便的想弄哪个人就弄哪个人啊?对于这种典型的流氓行为,希望可以得到应有的惩罚,还市民的一个公道。有网友在珠海市白蕉汽车站旁边,见到粤C4H222 车牌号私家车停放在那里;得知搭乘钓鱼执法人员的私家车车主并没受到任何的法律惩罚,心里好郁闷。是否信宜市交通局有意包庇,还是牵涉到更大的利益关系呢?
在此,恳请茂名市纪委严查信宜合水交通执法有关部门违法执法行为,及严惩参与钓鱼执法的私家车主。
求助市民:罗洲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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