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茂名大视野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社区广播台

查看: 664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2020年最新:私闯民宅定罪标准,你以为无所谓的行为,已经违法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3-15 16:33: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根据我国《宪法》第39条规定,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私闯民宅在我国法律上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就是指违背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未经得宅内成员的同意),没有法律依据的进入公民住宅,或是在进入公民住宅后,在宅内成员要求其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可能听起来会觉得侵入住宅罪与自己不会有什么关系,但事实上这样“非法侵入”的行为还真的不少见,很多人(侵入者和受害者)都意识不到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




举个例子,当我们遇到债务的欠债不还的行为时,大多数人还是没有想要出手伤人那么偏激,但免不了还是想给他们一点“颜色”瞧瞧,采用一些去别人家里住着,不还钱就不走的“软暴力”手段;或者直接去债务人家里搜查有没有钱或值钱物件。这其实就是非法入侵他人住宅,是违法的。债权人可能觉得自己只是在讨债,是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却忘了采取的手段违法,可能债要不回来还会还得自己去坐牢。
你还别不信,也别以为这是危言耸听,根据我国《刑法》第245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也就是说,虽然司法相关机关,有权利根据案情需要,申请搜查令依法搜查,但凡事都有规定和标准,不按规定擅自动用职权,也同样是违法的,知法犯法,刑罚更重!




在私闯民宅之后,若罪犯还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比如有伤害被害人(恐吓、拘禁、殴打、虐杀等)行为的,根据被害人伤情,刑罚又有不同。伤者的伤情若已经构成法医鉴定的轻伤,或者轻伤以上的,属于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234条、238条相关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或非法拘禁、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实际上,私闯民宅往往不仅仅是“私闯”这么简单,还伴随有其他的恶劣行为,比如抢劫、人身伤害等,法律中规定,仅仅是私闯民宅,按照私闯民宅来处理;以伤害他人为目的的私闯民宅,按故意伤害罪处理;而私闯民宅后(或在私闯过程中)发生了伤害他人的行为,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从重处理。




私闯民宅和故意伤害,哪一个都不是小罪,都不是教育一下就可以解决的,是刑事犯罪,要坐牢的。一方面大家在处理事情时,要理智,不要为了一些小事情反倒把自己搭进去;另一方面,在面对自己作为受害人时,要寻找合适的时机寻求相关机关救助,不要容忍和助长这些非法行为。

源于:今日头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