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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我市食品安全,根据2018年国家、广东省和茂名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茂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中秋节日期间应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组织对全市范围生产、流通市场经营的糕点类食品月饼进行监督抽检。
此次抽检月饼共111批次,已检验111批次,106批次符合检验项目要求,5批次不符合检验项目要求。
一、总体情况:5批次糕点食品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茂名市茂南新洋饼家生产的草莓味月饼(规格:100g/包,生产日期:2018年8月16日)检出酸价(以脂肪计)(KOH)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超出标准值,不符合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茂名市同欢月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豆沙味月饼(广式月饼)(规格:480g/封,生产日期:2018年8月19日)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超出标准值,不符合规定。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化州市金罗冠饼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冠月伍仁金腿月饼(规格:600g/盒,生产日期:2018年8月25日)检出酸价(以脂肪计)(KOH)超出标准值,不符合规定。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茂名市电白区七迳永兴饼厂生产的红豆沙月饼(规格:600g/盒,生产日期:2018年8月27日)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超出标准值,不符合规定。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5、茂名市电白区七迳永兴饼厂生产的白莲蓉味月饼(规格:600g/盒,生产日期:2018年8月27日)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超出标准值,不符合规定。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31。
来源:茂名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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