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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湛江市委批准,湛江市纪委、市监委对湛江市公路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姚瀚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姚瀚南在任湛江市公路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因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在受党纪处分期间,酒后驾驶车辆,殴打并阻碍公安干警执行公务。姚瀚南因犯危险驾驶罪、妨害公务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
姚瀚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湛江市纪委、市监委委务会议审议并报市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姚瀚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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