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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违法曝光榜,你中招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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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2 12:41:2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花落谁家 于 2017-12-22 12:43 编辑

截至12月20日18时止,
全市非标电动车累计上牌131524辆。
从2018年1月1日起,对上路行驶未悬挂临时标识牌的非标电动车,交警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罚。


对于摩托车和电动车很多小伙伴的感受是各种无视交通法律法规逆行、超速、闯红灯…先让我们看看这些常见的违法行为


2017年12月14日,双山路光华路口电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行驶
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行驶,罚款200元,记3分。

     
2017年12月14日,迎宾路人民路口电动车不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在道路行驶
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摩托车,驾驶人员和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不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罚款200元,记2分。


12月14日,油城路光华路口电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行驶
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行驶,罚款200元,记6分。

     
12月14日,光华路油城路口摩托车(电动车)非法改装和安装遮阳伞在道路行驶
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罚款500元,并责令其恢复原状。



12月14日,双山路光华路口驾驶电动车打电话在道路行驶
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三)项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行为”,违者罚款200元,记2分。


  
2017年12月14日,光华北路油城六路口电动车在道路逆向行驶
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逆向行驶,罚款200元,记3分。


2017年12月14日,光华北路油城六路口交界处电动车故意遮挡号牌在道路行驶。
处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号牌、污损。故意遮挡号牌、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罚款200元,一次记12分。

(来源:茂名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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