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茂名市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我市公安机关在市辖区、汕湛高速新增多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57号令)等有关规定,特将有关事项向社会予以公布如下: 一、设备类型:闭路电视 1、监控的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2、设置点位及设备编码: (1)新湖路、新湖一街(华香美食前路段); 二、监控设备类型:公路卡口设备; 监控的违法行为:违反禁止标线、违反禁令标志、逆向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等; (1)新湖路、新湖一街(华香美食前路段); (2)官渡路与文明路口; (3)280省道K196山阁路口; 三、设备类型:闯红灯抓拍设备 监控的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通行、逆向行驶的、不按规定佩戴头盔、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及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法停车、不按规定倒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1)官渡路与文明路路口; (2)茂南大道城南路口; (3)280省道K196山阁路口; (4)双山路与健康路路口; (5)双山路与人民路; (6)280省道K196新圩路口; 四、监控设备类型:测速设备; 监控的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行为; (1)G15沈海高速K3351+500电白沙垌段卡口(往湛江方向); (2)G15沈海高速K3348+800电白沙垌段卡口(往广州方向); (3)G15沈海高速K3360+700电白观珠段卡口(往广州方向)。 五、监控设备类型:闭路电视 监控的违法行为:在高速公路上违反禁止标线行驶、非紧急情况在应急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 (1)汕湛高速K743黄岭段往湛江方向; (2)汕湛高速K757泗水段往广州方向; (3)汕湛高速K732那霍段往湛江方向; (4)汕湛高速K727那霍服务区入口往广州方向。 以上17处监控设备将于2023年2月22日0时起正式启用。 特此公告。
茂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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