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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广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广东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区建设新闻发布会,介绍设立广东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区的总体思路和工作举措。
//广东在13个地市设立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区
//省商务厅厅长、自贸办主任张劲松表示,广东自贸试验区自2015年成立以来,累计形成584项制度创新成果,在全国复制推广了41项、全省复制推广146项改革创新经验,广东自贸试验区各项经济指标位列全国自贸试验区前列,年税收收入已经超过了1000亿元,实际利用外资超过550亿元。
在这个基础上,推动设立广东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区,为全省区域协调发展探索新路径。近期,省政府批准在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韶关、惠州、汕尾、东莞、中山、阳江、湛江、茂名设立广东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区。
广东将从5个方面推动联动发展区建设。以清单形式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率先复制推广的62项改革创新事项涉及投资便利化、贸易便利化、金融创新和法治服务等四个领域;开展联动创新探索系统性集成性改革创新,支持联动发展区和广东自贸试验区在优化营商环境、投资贸易自由便利、金融开放创新、粤港澳深度合作等领域开展联动创新;强化区域合作促进产业协同发展,推动各地市加强与广东自贸试验区三个片区在制度、平台、产业、项目、人才等方面的合作对接;开展全产业链创新促进重点产业发展,谋划在生物医药、航运物流、石化油气等联动发展区的重点发展领域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举措,争取把各地区的一些优势产业打造成为百亿级、千亿级的产业集群;积极争取在联动发展区实施广东自贸试验区有关特殊试点政策,研究向各联动发展区下放相关省市级管理权限。
//广东自贸试验区吸引港澳资超400亿美元//张劲松表示,省商务厅与省直和中央驻粤相关单位梳理了广东自贸试验区带有共性的并且比较新的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经验,共62项,包括投资便利化领域25项,贸易便利化领域14项,金融领域17项,法治服务领域6项。经过评估,形成各市差异化的复制推广事项清单,其中广州58项,深圳56项,珠海59项,汕头51项,佛山54项,韶关38项,惠州48项,汕尾35项,东莞37项,中山50项,阳江43项,湛江44项,茂名49项。
此外,面向港澳、对接港澳、服务港澳、携手港澳,这个是广东自贸试验区独特的优势,也是广东自贸试验区发展重要的任务。广东自贸试验区现在已成为港澳企业投资创业的热土,也成为港澳人才就业创业的新天地。目前,设立了2万多家港澳资企业,吸引港澳资超过400亿美元。//广东自贸试验区海关创新措施占全国海关16.7%//海关总署广东分署一级巡视员梁金成表示,广东自贸试验区内海关共推出六批59项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并在全省海关复制推广。广东自贸试验区海关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的创新措施累计15项,占全国海关的16.7%。
积极配合省自贸办和省相关部门,共同推出广东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区的有关措施,其中涉及海关方面有8项,覆盖全省7个直属海关,如推广实施国际分拨智能化监管模式,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综合运用两步申报、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分送集报等创新措施。今年1-5月,省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口3963.9亿元,增长10.9%。落实好海关总署近期出台的十项措施,支持联动发展区外贸稳增长。推行“湾区一港通”“大湾区组合港”通关模式,今年以来采用“一港通”“组合港”模式运输累计已超过11万标箱。
来源:广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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