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陆丰人大消息,10月20日,汕尾市陆丰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四次会议。会议经表决,接受许伟明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陆丰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高火君同志为陆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高火君同志为陆丰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决定任命林汉文同志为陆丰市水务局局长,免去其陆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许伟明,男,1972年8月生,广东潮阳人,汉族,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
1989.09--1992.06在佛山兽医专科学校农学系园艺专业学习;
1992.06--1992.07毕业待分配;
1992.07--1994.05汕尾市港澳流动渔民工作办公室工作;
1994.05--1996.11汕尾市港澳流动渔民工作办公室科员;
1996.11--1998.01汕尾市海洋经济发展委员会科员;
1998.01--2001.11汕尾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其间:1996.09--1998.07在广东行政学院现代管理专业本科学习)
2001.11--2003.10汕尾市农业局政策法规信息科科长;
2003.10--2004.12陆河县县长助理(副处级);
2004.12--2010.12陆河县副县长;
(其间:2005.06--2006.06兼任陆河县计生局局长)
2010.12--2011.11陆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2011.11--2012.08陆河县委常委、副书记;
2012.08--2013.03陆河县委副书记、县社工委主任;
2013.03--2013.04陆河县委副书记、县长人选;
2013.04--2016.08陆河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6.08--2016.11陆丰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市长候选人、党组书记;
2016.11--2021.10陆丰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来源 客家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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