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我市迎宾一路发生一起电动车撞人逃逸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一女子受伤。茂名交警一大队缜密侦查成功侦破该逃逸案,有力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7月13日,交警一大队事故处理组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市区迎宾一路路段发生一起两电动车碰撞事故,发生事故后肇事者逃逸的警情。警情就是命令,接警后事故处理组执勤人员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发现肇事者已经离开现场,不知去向,执勤人员立即开展调查和现场勘查工作。
据初步调查,当天中午13时,女驾驶员黎某容驾驶号牌为茂名B18**9的电动车从迎宾路西往东行驶至迎宾一路人人餐馆门前时,与一辆由东往南越过中间单黄实线的电动车发生碰撞。据伤者黎某容事后回忆,当天下着雨,为闪避一辆越过实线的电动车而导致其连人带车倒地,黎某容当时强忍疼痛要求肇事女驾驶员送她去医院,但该电动车女驾驶员竟然冷淡地拒绝到:“没空送你去医院!”随后便驾驶自己的电动车离开现场。事后,黎某容被送到人民医院急诊,诊断其锁骨、肋骨粉碎性骨折、脑震荡,医疗费高达4万多元。
肇事者驾车离开
尽管肇事车辆为电动车,无具体车辆信息数据支撑,案件侦办难度较大,但为了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办案人员都全力排查案件线索,通过多方调取视频监控、寻找目击证人、搜索车牌资料、个人档案等手段,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办案人员锁定茂名A97**7号电动摩托车有重大嫌疑。随后,办案人员联系了茂名A97**7号电动摩托车的车主梁某妹,要求其到交警部门协助调查,但竟然遭到梁某妹拒绝。但办案人员并没有放弃,而是通过多方面努力,规劝其到案接受调查处理。最终,梁某妹在公安机关的强大压力下,于 8月3日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到案后,梁某妹对自己当日肇事后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梁某妹已被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发生交通事故后选择逃逸是非常“愚蠢”的做法,不仅是无处可逃,而且会大大提高当事人的违法成本,使自己罪加一等。目前,市区道路沿线安装有高清视频监控系统以及电子警察系统,基本形成了“天罗地网”,这种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想要一逃了之,是不可能达到目的的。
交警提醒:
发生交通事故后正确的做法是及时拨打110、120报警和急救电话,保护现场并积极抢救伤员。
来源:茂名交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