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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药观察家网
日前,广东省茂名市药监局发布《化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GSP限期整改的通告2018年(01号)》。
化州市良光如兰药店、茂名市百家爱连锁大药房有限公司化州市良光店、化州市乾邦药业有限公司良光店、化州市官桥镇吉康药店、化州市官桥镇旺竹山管区振杰药店等54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化州市药监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当地市局报送整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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