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高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了2018年小作坊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具体为本地米酒、花生油,共计97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9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样97批次,检出8批次不合格,其余未检出不合格批次。检验机构均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高州市黄培生油行2018年02月15日生产加工的,规格为散装压榨“花生油”,过氧化值检出值不符合标准规定。 2、高州市宝光街道西镇圩牛一油行2018年03月19日生产加工的,规格为散装压榨“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不符合标准规定。 3、高州市分界镇黄亚坚油行(黄亚坚)2018年03月17日生产加工的,规格为散装压榨“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不符合标准规定。 4、高州市分界镇清纯油行(邱亚秋)2018年03月23日生产加工的,规格为散装压榨“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不符合标准规定。 5、高州市分界镇邓亚龙油行(邓监龙)2018年03月17日生产加工的,规格为散装压榨“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不符合标准规定。 6、高州市根子镇何其富油行加工店(何其富)2018年03月12日生产加工的,规格为散装压榨“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不符合标准规定。 7、高州市平山镇亚勇油行(卓勇)2018年03月19日生产加工的,规格为散装压榨“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不符合标准规定。 8、高州市马贵镇李亮粮油商店(李亮)2018年03月20日生产加工的,规格为散装压榨“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不符合标准规定。
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高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来源:[url=]魅力高州[/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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