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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两次吹口哨挑逗女子,引发冲突被打身亡!警方通报后,网友担忧“死者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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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0 18:33:5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3月26日晚,陕西安康,女子张某某和朋友李某、刘某、张某4人聚餐返家途中遇到另3人陈某、杨某、周某,其中陈某看到女子张某某后吹起口哨挑逗。

不巧当晚两批人再次相遇,陈某等人再次以吹口哨、起哄等方式挑衅,双方起了冲突,互殴过程中致陈某头部受伤,后经救治无效死亡。

4月16日,陕西安康警方发布警情通报称,汉阴县平梁镇辖区发生一起刑事案件致1人死亡,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刘某、张某,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杨某、周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月16日,汉阴警方发布通报称,3月26日晚,汉阴籍人员张某某(女)、李某、刘某、张某一行4人在石泉县池河集镇夜市用餐结束后,张某某准备驾车载同行其余3人返回汉阴时,石泉籍男子陈某、杨某、周某看见张某某,陈某以吹口哨等方式对张某某进行挑逗,张某某等4人驾车离开。

当张某某车辆行驶至街道拐角处时,再次与陈某等人相遇,陈某、杨某又以吹口哨、起哄等方式进行挑衅,刘某在车内辱骂回击,陈某等3人遂乘车追赶,多次拦截张某某驾驶的车辆,追逐至316国道汉阴县平梁镇境内路段时将张某某驾驶的车辆截停。

陈某、杨某、周某3人下车后强行迫使张某某车内人员下车,双方发生争执,过程中杨某朝张某面部打了一拳,随后双方人员进行互殴,致陈某头部受伤。3月28日晚,陈某经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案发当晚汉阴县公安局将涉案人员全部控制。3月27日,28日,汉阴县公安局分别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刘某,张某,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杨某,周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网友评论



网友为何担忧“死者为大”

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过程很复杂,简单来说,就是被打身亡的陈某,两次吹口哨挑逗女子张某某。

第一次,张某某一行选择驾车离开。

第二次相遇,陈某再次吹口哨挑逗,张某某一行中的刘某在车内辱骂回击,陈某一行便乘车追赶将张某某一行的车辆截停,争执后互殴……陈某头部受伤,经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警方通报一出来,网友就不乐意了。

陈某一而再地挑逗,被辱骂回击后还截停对方车辆,并且还是陈某一行中的杨某先动手,张某某一行不是正当防卫吗?怎么涉嫌故意伤害罪了?而主动挑事的陈某一行的另外两人,却是涉嫌寻衅滋事罪。不少人认为这就是“死者为大,死者有理”。

应该说,网友的担忧不无道理。

在这样的场景下,张某某一行怎么可能做到挑逗不还嘴、被打不还手?只要陈某稍作克制,或者陈某一行中有人稍作劝解,悲剧也不会发生。所以,不少网友认为这就是典型的“不作不死”,罪有应得。

但是,根据目前警方通报的详情,已经定性为双方“互殴”,而不是张某某一行在进行“防卫”,更没有提及“防卫过当”,那么张某某一行目前面临的情况的确不乐观,也难怪网友有意见。

其实有意见很正常,我们也要注意到两点,其一,警方的调查和认定都是初步结果,未必就是最终的定性;其二,警方称“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或许会有新的证据和情节,也不排除会改变案件定性的可能。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即使就是警方定性张某某一行的行为是“涉嫌故意伤害罪”,还有检察院这一关。检察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对警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认定。

再说,即使就是过了检察院这一关,法院也会依法审理,给出公平、公正的判决。我们继续保持对案件的关注即可,要有一定的耐心,不必过于担心。

现在,这起案件引起舆论关注了,网友的声音肯定也会被有关方面注意到。所以,不妨拭目以待。


部分来源:汉阴公安、潇湘晨报   来源 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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