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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揭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决定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经表决,决定任命庄湃澍、罗毅、李晋龙同志为揭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命黄伟东同志为揭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为揭阳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任命曹利同志为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为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任命胡克敏同志为揭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为揭阳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决定接受马儒生、吴毅青同志辞去揭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决定接受肖文浩同志辞去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决定接受李学磊同志辞去揭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揭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胜主持会议并向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任命书。
来源: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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