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茂名市茂南区赞珍堡百货超市(经营者:梁忠实)经营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地瓜干”和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14元; 3.罚款5000元。
茂名市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3日
二
茂名红茶屋快餐龙湖店(经营者:钟海兰)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作以下处罚:
1.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具的违法行为; 2.处罚款5000元。
茂名市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日 三
茂名红茶屋快餐店(经营者:钟海兰)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作以下处罚:
1.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具的违法行为; 2.处罚款5000元。
茂名市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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