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20时46分,惠州市消防救援支队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惠大高速转潮莞高速往东莞方向500米处发生交通事故,槽罐车与一小车发生碰撞引发火灾。
惠州支队迅速调集10个消防站、1个政府专职消防队,共计24辆消防车、94名指战员前往处置,李土恩支队长率支队全勤指挥部到现场指挥,并同时通知市总值、市应急局、市环保局、交警等相关部门陆续到场处置。 21时22分永湖消防站到达现场,21时50分支队全勤指挥部到达现场时,槽罐车安全阀损坏发生爆炸,后一直处于稳定燃烧状态,小车与槽罐车司机均安全撤离。现场化工专家建议,让其稳定燃烧,同时强化现场警戒。
16日0时34分,装载物质已燃烧完毕,现场无明火,指战员继续对事故车辆进行冷却,冷却完成后将转给交警支队处理。 经核查,槽罐车为东莞兴远物流公司一辆车牌为粤S31373(从大亚湾宇新化工有限公司运输32.3吨甲基叔丁基醚到东莞立沙岛精细化工园区)的槽罐车。 在省消防总队指挥下,惠州市消防救援队伍到场后,迅速根据燃烧物质甲基叔丁基醚的危险性,设置好安全警戒范围,同时第一时间调动并使用抗溶性泡沫灭火,所有作战人员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由于处置得当,整个救援过程无围观群众、救援人员受伤或中毒,无造成二次灾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