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上诉,维持原判!”4月14日,随着法槌敲响,备受关注的“海霸”梁槐团伙涉黑案迎来最终宣判。从外出回乡后聚集第一帮“马仔”,到暴力垄断湛江市江洪镇海鲜市场,梁槐团伙盘踞当地长达20多年,卷入多起严重犯罪。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大攻势下,这起全省首宗垄断海域、海上交易行业的涉黑案浮出水面,经过约半年的审理,湛江法院用176册卷宗,441页判决,宣告了梁槐团伙的覆灭。
法庭上,听到有期徒刑二十五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判决结果,曾称霸一方的梁槐表情空洞,等待他的,将是漫长的铁窗生涯。
制定严格组织纪律
人称“哥娘”“生疤槐”
江洪镇位于广东雷州半岛遂溪县西部,三面环海,位置偏远闭塞,当地群众多以渔业为生。1970年,梁槐出生于此地。上世纪90年代中期,梁槐伙同他人在江洪海域非法运输香烟,在当地积累了一定影响力。
看到别人收购海鲜发财,梁槐打起垄断江洪镇海鲜收购市场的主意。1996年,梁槐与外地黑恶势力合作,并网罗家族成员和一帮社会闲散人员,租用江洪镇码头旧冰厂附近的一座两层楼房为据点,以未经工商注册登记的飞越公司为名号,使用暴力、威胁的手段收购螃蟹等海鲜,逐步形成以梁槐为首,成员众多,分工较清晰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梁槐成立公司是为了便于躲避打击,将组织成员伪装成公司职工,掩饰其黑恶性质。”湛江中院刑二庭副庭长符仲欢告诉南方日报记者,梁槐团伙形成了一套严格的组织纪律和活动规矩,比如未经允许不得脱离梁槐的领导,不得私自抬高、降低海鲜收购价格,成员不允许吸毒和赌博等。这些规约为梁槐收买人心、扩张势力,暴力垄断当地行业经济打下了基础。
一名曾因吸毒被梁槐开除的“马仔”坦承,梁槐在管理上非常严格,不过也很关照手下,不仅安排免费吃住,有人因打架等琐事被抓捕后,梁槐都会出面花钱摆平。“马仔”莫七因抢劫被抓后,梁槐经常去监狱看望,还给莫七家人送钱,令莫七十分感动。
但对违反组织规定的成员,梁槐出手狠辣,毫不留情。1999年1月,因怀疑手下黄某偷走其衣服和皮鞋,梁槐等人不仅对黄某轮流用拳脚、皮带进行殴打,在黄某被殴打致晕倒后,又用冷水将其浇醒,继续殴打。黄某的母亲找梁槐求情,梁槐提出要一万元才肯放人。
在恩威并施下,梁槐团伙不断发展壮大。在当地,不少人都知道“生疤槐”的名号,方言意思是“非常凶恶”。而团伙成员则毕恭毕敬地叫梁槐“哥娘”,并在梁槐带领下,开始了长期的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垄断全镇海鲜市场
渔民向梁槐借钱度日
海鲜是江洪镇的重要经济命脉,也是梁槐团伙攫取利益的头号目标。1998年,梁槐组织飞越公司成员、江洪镇海鲜收购商及渔民在“金海岸”酒家召开会议,宣布江洪海域的廉江籍船捕捞的螃蟹只能由飞越公司收购,其他收购商收购的螃蟹也只能卖给飞越公司,螃蟹收购价格由梁槐统一确定。
符仲欢告诉记者,廉江船均为大船,捕捞量大,控制了廉江船就等于保证了螃蟹的主要来源。“金海岸”会议后,梁槐组织强行要求廉江船插上飞越公司的黑色三角旗,否则就会遭到驱赶,甚至被没收船只。通过暴力手段,梁槐逐步控制了江洪镇及附近海域的螃蟹收购市场。
一些收购商由于收入日益降低,为摆脱困境,偷偷收购渔民的螃蟹,结果遭到梁槐团伙的威胁和打砸。一名谭姓商人表示,他收购的螃蟹被梁槐团伙强行踩死并扔进海里,无奈之下,只好将蟹低价卖给梁槐,每年损失约30万。通过这样的垄断,梁槐组织获取了巨额利润,仅其中一个2005年至2014年的账户,非法收益就高达2000多万元。
2005年,为进一步扩大组织利益,梁槐将犯罪触角伸向海蜇收购市场,在其位于江洪镇的住宅院子内修建了海蜇加工厂,并恐吓收购商不准在江洪镇收购海蜇,迫使渔民将捕捞的海蜇低价卖给其组织。2007年,收购商陈某运载海蜇返回加工厂门口时,被梁槐等人驾车拦住门口,不让其货车进入,导致其海蜇全部脱水而死。
发现海螺收购利润更高后,2006年开始,梁槐组织逐步加强对江洪海域海螺收购行业的控制。梁槐先后安排组织的骨干成员成为海螺收购的三大揽头,利用当地采挖海螺的“下水船”无牌无证的弱点,使用统一定价、统一安排住宿的方式,非法控制“下水船”。三大揽头还共同出资宴请、送礼给相关执法部门工作人员,然后统一发放黄旗给其控制的“下水船”悬挂,寻求非法保护。
“揽头们有一条大飞艇,经常开飞艇到我们摸螺地点附近巡逻。一旦发现外地船只,揽头们就会倒掉船家的螺,打烂船的氧气瓶或砍断船的缆绳。我们船工下水摸螺,靠船上氧气供给,氧气瓶被打烂,船工要马上上水,否则有生命危险。船没缆绳固定会在海面飘走,船工在水下工作,无法跟上船移动,也容易扯断氧气管。”船工罗某称,揽头们这种做法很恶劣,不顾船工死活。看到这种阵势,外地船只纷纷吓得离开江洪海域。
在梁槐团伙的长期支配下,当地渔民苦不堪言。记者了解到,梁槐等人收购海鲜时当场不定价格,只写一条单据,过几个月后才随意定价给钱,心情不好时还可能不给。渔民余某家的40多斤蟹被梁槐等人强行搬走后,只要到100元,因嫌钱少,遭到梁槐团伙当场殴打。一些受害渔民因此没钱吃饭,反而要向梁槐借钱度日。
强占耕田土地
纠集200多人包围村民
因看中梁槐在当地的影响力,2017年,某光伏发电公司以600多万元的高价,将在江洪镇、河头镇光伏发电建设的租地、青苗赔偿等项目发包给梁槐。
这一“大单”让梁槐十分兴奋,他指使多名“马仔”恐吓、威胁村民,以8000元100平方米土地的价格,强行租用了遂溪县江洪镇水堀村、卢宅村等9个自然村的土地,以10万元100平方米土地的价格,强行租用河头镇吾良村等5个自然村的土地,又以65000元的价格,租用河头镇揽牙村的土地,交给该公司修建电塔。
在建设电塔的过程中,未经村民同意,梁槐组织强行毁坏村民农作物后再和村民谈赔偿,如果村民不同意赔偿条件,就以梁槐的名义恐吓,最终,村民们被迫以200元至3800元不等的价格同意租用土地和接受青苗赔偿。
“很多村民是以仅存的耕田为生,这伙人强占了别人的土地,赔偿的钱却看梁槐心情,心情好了就赔三四千元,心情不好就一分钱不给。光伏项目的赔偿款是600多万元,还有300多万元的工程款,加起来有1000多万元资金,基本上都落入了梁槐团伙的口袋。”专案组民警说。
因不满梁槐等人的行为,部分村民出面阻止项目施工。为提高该组织的震慑力,以防止其他村庄也出现阻止施工情况,梁槐纠集包括该组织成员在内的200余名社会闲散人员,无视公安民警及政府工作人员的劝阻,对村民叫骂、威胁甚至殴打,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如此嚣张的犯罪行为,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海霸”梁槐团伙的恶行至此浮出水面,迎来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一记重拳。
二审维持原判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在一审庭审中,除了情节较轻微的两起罪行,梁槐对其他指控统统否认。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张秀红告诉记者,在法庭上,梁槐十分冷静,写了二十多页的辩解词,声称自己不构成犯罪。而对江洪镇的渔业萧条,与渔民们的艰难境遇,从始至终,梁槐一概未提。
一审宣判后,梁槐等人提起上诉。针对辩护人的意见,二审法官符仲欢认为,群众曾就梁槐强买强卖、霸海一事进行控告,当时却没有立案,属于刑法规定的“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情形,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20多年来,梁槐等人形成了较稳定的犯罪组织,有组织地实施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已具有明显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特征,应依法予以严惩。
4月14日上午10点半,湛江中院对该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诈骗罪、非法采矿罪、抢劫罪、收购赃物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梁槐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零五万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肃穆的法庭中,38名被告依次被警方带离。梁槐边走边往旁听席看去,这一次,他将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价。
而在近百公里外的江洪镇上,渔民们正在为又一次出海做着准备。随着外地收购商的重归,以及自由交易市场的恢复,海边小镇的生机正在逐渐复苏。当潮汐来临,他们期待迎来丰盈的收网和一个崭新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