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燕子”夫妇再遭处罚,被公开谴责
中国经济网
“小燕子”赵薇夫妇再遭严厉处罚。
昨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对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宣布对黄有龙、赵薇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黄有龙、赵薇5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众所周知,黄有龙和赵薇为夫妻关系,龙薇传媒也是以他二人的名字命名的。长安街知事注意到,这是这对明星夫妇今年第二次受到处罚。
4月11日,中国证监会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黄有龙、赵薇实施5年证券市场禁入,并对龙薇传媒处罚款60万元,对黄有龙、赵薇处罚款30万元。
连续两次严厉处罚,源自一场杠杆率为51倍的资本游戏。
——2016年11月2日,龙薇传媒成立,注册资本200万元,尚未实缴到位,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主要财务数据均为零。
——2016年12月23日,龙薇传媒与万家集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收购万家文化29.135%的股份,收购对价达30.6亿元。
——2017年1月12日,在上交所的问询下,龙薇传媒披露了收购资金来源:在30.6亿元资金中,自有资金仅0.6亿元,剩下30亿都是借来的,杠杆率达到惊人的51倍。如此几近“空手套白狼”的手法,加之以赵薇的名人身份,引发广泛关注。
——2017年2月13日,龙薇传媒的收购计划大幅“缩水”至5.0396%股份和5.29亿元,不足原协议的两成。“缩水”理由是龙薇传媒的融资计划并未顺利完成,也就是钱没借到。
——2017年3月31日,万家文化公告称,经友好协商双方决定终止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原收取2.5亿元股份转让款返还,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这场一波三折的失败收购,直接导致了万家文化的股价坐上过山车,股民的利益蒙受重大损失,并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重视。
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证监会指出,龙薇传媒在自身境内资金准备不足,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尚待审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且贸然予以公告,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
针对龙薇传媒的行为,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做出了顶格处罚。2017年底,新华社还将“赵薇”列为当年中国股市的八个关键词之一。
除了行政处罚外,赵薇夫妇还成了民事诉讼的被告。截至2018年9月14日晚,已有440位股民起诉相关公司,索赔5584.77万元,其中部分案件的被告包括赵薇、黄有龙。
过去一段时间里,我国的金融、证券市场存在一定的乱象,导致了风险的累积。近年来,监管部门加强了监管力度,许多人和事浮出水面,令外界大吃一惊。
在这个过程中,有市场人士认为,监管从原来的“松”到现在的“紧”,市场感觉有点不太舒服了。日前,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对此回应称:“这个不舒服恰恰是我们要的。只不过监管在转变过程中,要把握好力度和节奏。”
这句话,值得金融从业者们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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