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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上午,茂名电白区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涉黑团伙犯罪案件,王某平等11名被告人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五年不等的刑罚,并处人民币15000元至35000元不等的罚金。
通过此次公开宣判,充分彰显了茂名电白区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信心和决心,有效扩大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影响力和震慑力。
经电白区法院审理查明,自2014年起,崔某荣(另案处理)、崔某峰(在逃)两兄弟为了通过操纵、经营赌场及非法高利放贷获取经济利益,先后纠集一批人员,有组织地连续、频繁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组织领导者明确、骨干成员固定、参加人员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以电白区霞洞镇永乐村委会、沙琅镇坡富村委会和黄岭镇下平山村委会一带为据点开设赌场,并通过以“黑”护“黑”的手段实现非法所得的攫取。
2014年开始,王某平等11名被告人加入该组织,在该组织开设的赌场中从事“看风”、“看注头”、接送赌徒等工作,为追讨赌债,公然蔑视法律,犯罪气焰嚣张,作案手段暴力,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法院根据上述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一审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茂名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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