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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广东省省长马兴瑞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和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等工作。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省政府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对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原则上应统一执行省确定的标准,有条件的地市可在此基础上适当上调,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会议要求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并加大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力度,加强检查监督,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来源:南方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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