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上午,香港籍陈女士从高州市公安局户政中队民警手中接过首张港澳台居民在我市申办的居住证。
拿着手中的“小卡片”,香港同胞陈女士难掩领证的喜悦。她说,有了这个证,除了坐车住宿方便,还能使其在内地的创业、就业等多方面获得诸多便利,将大大提高生活质量。陈女士的小孩梁某今年十岁,办了我市的居住证后,就能在居住地就近入读小学,接受大陆良好的国学教育。
据了解,9月1日起,根据省公安厅的工作部署,茂名地区已开通12个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点,各县区均全面开展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业务。符合申领条件的港澳台同胞可携带有效证件和相关资料到市内居住地所属县区业务办理点申请办理,证件办理周期不超过20个工作日,首次申领免收证件工本费,证件有效期为五年。
持有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3项权利。在义务教育、就业、卫生、文化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中享受诸多方便。这项服务措施将为港澳台同胞到内地学习、工作、生活提供更多便利,让广大同胞共享祖国改革发展带来的新机遇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