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1年度年检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茂名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茂教函〔2022〕18号)精神,我局于2022年4月组织年检评估小组对我市17所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2021年度工作检查。年检评估小组对照《茂名市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年度检查评分表》的标准,通过现场核查、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我市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综合评定,评出合格等次的学校1所、基本合格等次的学校5所、不合格等次的学校11所,现将相关结果向社会通报。 一、年检结果为合格的学校(1所) 高州市艮龙小学
二、年检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学校(5所) 高州市育贤学校、高州市东山小学、高州市长坡陈坑小学、高州市沙田汉道小学、高州市东岸镇老村小学。
三、年检结果为不合格的学校(11所) 高州市实验学校、高州市金山实验学校、高州市黄冈实验学校、高州市世纪学校、高州市华阳学校、高州市金阳学校、高州市德尚实验学校、高州市东方实验学校、高州市石鼓镇尖山小学、高州市乐天大道实验小学、高州市镇南小学。
高州市教育局 2022年7月18日
来源 粤西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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