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茂名大视野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社区广播台

查看: 328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茂名再建一个教育城,就在这个地方,开始征地~

[复制链接]

341

主题

3392

帖子

9325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325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11-13 18:07: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为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维护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现发布征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高州市潘州街道南湖塘社区,山美街道官杨村、同进村,石仔岭街道塘背村。具体界至以测量放线的边界范围为准。二、拟征收土地用途:用于高州市职业教育城及配套设施扩容用地建设。三、拟征收土地权属、面积:高州市潘州街道南湖塘社区新村、石古垌一、石古垌二经济合作社;山美街道官杨村委会官岸一、官岸二、官岸三、官岸五、官岸六、杨坑一、杨坑二、杨坑三、杨坑四经济合作社,同进村黄岸一、黄岸二、黄岸三、黄岸五经济合作社;石仔岭街道塘背村塘背、新村、肖山经济合作社,塘背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面积约95.9876公顷(即1439.814亩)。 四、安置途径:货币安置、留用地安置、农业安置、社保安置。
        
五、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市政府将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请相关单位互相告知,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与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户主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六、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地上抢种农作物和抢建建(构)筑物的,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七、本公告期限为十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联系电话:0668—6678068(潘州街道办事处)、0668—6602898(山美街道办事处)、0668—6620989(石仔岭街道办事处)。特此公告。高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11月9日

来源 高州传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