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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7岁的朱某在海宁打工 2017年开始在一家酒业公司担任业务员 平时负责尖山、袁花等地的酒水配送业务 工作勤勉认真,业绩一直很出色 2021年春节前 在一起一年多的女友提出想买辆车 可以在年前开回老家办酒席结婚 但是朱某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买车 因为和女友感情一直很好 只要她开口朱某几乎都有求必应 经不住女友的感情攻势 朱某暗暗决定这车一定要买 他用了这个方法 朱某所在公司有一个规定 谈成后的订单货款由业务员代收 女友知道朱某身边有代收来的货款 提议让他去跟老板借用一下 但朱某知道这么多笔钱老板可能不会借 女友又提出先借用一下这笔钱 回头两人同心协力可以很快归还 老板这边也不会发现这个“借用”的情况 朱某想想这样完全可行 就决定先用这笔货款应一下急 把车买了等结完婚收了彩礼再补上 于是 朱某一边跟老板说货款没收到 一边将收来的10余万元货款放进了口袋 给女友买完车后 两人高高兴兴回老家准备置办婚礼去了 拖延、离职、失联... 因为种种原因 两人回老家后最终婚也没结成 女友成了“前女友” 分手后朱某知道钱是还不上了 一边上班一边以各种理由拖延“借款” 几个月后 自知无力偿还而且事情迟早会败露 朱某就直接无故从公司离职了 到了今年8月份 老板发现微信被朱某拉黑失联后 就感觉这里面一定有问题 随后去找客户核对货款 这才知道客户早已将货款交给了朱某 于是老板向海宁警方报警 经过公安经侦部门的调查 民警很快查到朱某落脚在台州 随后民警赶往台州天台的一处工地 将犯罪嫌疑人朱某当场抓获
一时糊涂,断送了幸福路 据朱某交代 自己挪用的公司货款全部给女友买了车 并登记在女方的名下 车子总共是22万多元 朱某自己出了8万多元 其余都是挪用的货款 因为一时糊涂挪用了公司的货款 还要面临法律的制裁 朱某对此后悔不已 因涉嫌挪用资金罪 朱某已被海宁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涉案赃款大部分已经退赔 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用人单位一定要建立 规范的用人制度和财务制度 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 由专门的财务人员来收取货款 走公司的公账 这样可以避免业务人员 挪用或者侵占公司公款行为的发生
来源: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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