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包括香港立法会前任议员梁国雄、何俊仁、何秀兰及已解散乱港组织“民阵”召集人陈皓桓在内的7名反中乱港分子在香港区域法院被判刑。他们涉及于2019年10月在香港九龙组织非法集结,被控非法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组织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分别获刑11至16个月。
该案7名被告依次为陈皓桓、梁国雄、何秀兰、何俊仁、黄浩铭、杨森和吴文远。其中陈皓桓、梁国雄、何秀兰和何俊仁被控非法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除何俊仁外,其余6人同被控组织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两罪。 案情指出,2019年10月,时任 “民阵”副召集人的陈皓桓通知警方称,计划于10月20日展开游行。收到明确反对后,陈皓桓、梁国雄、何秀兰和何俊仁于10月19日在香港终审法院外手持横额,高喊反中乱港口号,煽惑公众参与翌日的非法游行。 最终,陈皓桓、梁国雄、何俊仁被判囚16个月,何秀兰、黄浩铭、杨森和吴文远被判囚11至14个月。其中6人早前已因其它案件获刑,部分刑期同期执行。 目前,梁国雄涉三案共判囚22个月;陈皓桓、何俊仁分别涉及两案并判囚18个月;何秀兰涉三案共判囚14个月;杨森涉、吴文远分别两案并判囚1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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